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药品管理法》《疫苗管理法》《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要求,从事药品生产活动时应遵守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》(以下简称“GMP”),按照国家药品标准、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药品注册标准和生产工艺进行生产,按照规定提交并持续更新场地管理文件,对质量体系运行过程进行风险评估和持续改进,保证药品生产全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。为使各单位有效落实自查,提高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的过程管理水平,增强药品在国内、国际竞争力,推动药品产业规范化发展,我中心拟于2024年10月在广州举办2024年第二期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自检自查提高班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
全省药品生产监管人员,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,药品生产企业和疫苗生产企业的企业负责人、生产负责人、质量负责人及质量管理人员等。
二、培训内容及师资
培训班拟邀请省药监局、省局药品检查中心、业内资深专家授课等,课程内容如下:
(一)药品生产相关法规解读;
(二)GMP质量管理与药品生产现场检查风险评定指导原则;
(三)GMP机构与人员检查案例分析;
(四)GMP文件管理检查案例分析;
(五)GMP厂房与设施设备检查案例分析;
(六)GMP物料与产品检查案例分析;
(七)GMP质量控制检查案例分析;
(八)GMP确认与验证检查案例分析;
(九)GMP生产管理检查案例分析;
(十)GMP质量保证、委托生产和委托检验检查案例分析;
(十一)药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建立运行及关键环节管控要求;
(十二)药品生产企业自检自查流程介绍、GMP自查要点问题分析及科学整改。
三、培训时间及地点
拟在广州举办,培训时间3.5天,含报到离场1天,地点广州,具体时间地点待通知,名额有限,报满截止。
四、培训证书
培训后由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颁发《药品GMP自检自查提高班培训证书》。
五、报名缴费
培训费用2000元/人(含培训费、教材资料证书费、午餐费)。请于开班前登录广东食品药品教育服务网“面授培训班报名系统”、微信公众号“粤药师说”、小程序“粤药师云”、安卓APP“粤药师云”等选其一进行在线报名及支付培训费用,或通过银行汇款转账并注明“药品第二期GMP+姓名”,以便开具发票。
户 名: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
开户行:中国农业银行广州东山支行
帐 号:44030501040020225
电 话:020-37886021、6910
公众号:粤药师说(微信号gdpharmacist)
(“粤药师云”小程序二维码)
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
2024年8月29日